全腦開發報名表

  • 課程名稱:全腦開發思維

    這邊需要填寫,報名學員的相關資訊

  • 學生個人資料
  • Date Format: YYYY slash MM slash DD
  • 緊急情況聯絡人
  • 聯絡人1
  • 聯絡人2
  • 課程協議相關注意事項

    第一部份:服務條款和條件
    • 學員請按課程報名時間上課,學生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最多可申請2次請假,合同啟動日期以開課日期開始計算,請假的課次可于課程結束時續報課程抵用,10堂課時於開課日起3個月內完成課時、20堂課時於開課日起6個月內完成課時、30堂課時於開課日起9個月內完成課時。
    • 學員因自身原因需要請事/病假的,應在開課前通知全腦開發老師。如無請假缺席或請假超過限定次數的視為自動放棄。
    • 學員在期限內請假可以獲得應得相應的補課服務,最多可以申請2次補課,我們會按照下面的方式進行補課:
    • 一、在讀學員因個人原因請假,調課補課不保證為相同教師。
    • 二、補課依照教學內容補全即可,不按缺課時間或時長計算。
    • 三、如有補課,請學員保證出席。補課方式及時間由本中心酌情決定。
    • 全腦開發對學員課程申請調班有以下規定:本協議期限內,學員可申請調班1次。
    • 以下時段本中心可能關閉/休息/限時開放:
    • 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日、耶誕節以及其他國家法定節假日。
    • 緊急情況(如惡劣天氣、流行疾病、貝工培訓、會議⋯等。
    • 以上情況請留意各中心通知瞭解細節。
    第二部分、學員責任
    • 協議中學員包括學生本人及監護人。
    • 為維護上課品質,若學員於上課過程中吵鬧或好動影響其他學員上課,為維持教學品質,老師得以請情緒亢奮學員先至教室外冷靜後,再進入教室學習。本中心有理由認為上課期間學員嚴重擾亂了課堂秩序,或嚴重影響到其他學員的課堂學習,將採取口頭通知家長/監護人進行糾正的措施,如經多次勸告後仍然沒有改正,有權拒絕學員繼續課程,同時依實際上課時間週期及課程堂數,以實際繳交的金額合計後退還尾款。
    • 本中心為教學目的之中心,單獨將小孩在未上課時間留置中心內活動而無家長陪伴,需提前與中心告知,因人力有限,本中心不負責看顧責任,期間發生之問題中心皆無法負責。
    • 家長/監人不得直接和間接從事本中心禁止從事的抄襲創意/仿製作品/抄襲圖片/侵權/違法/違約活動,如果中心發現存在上述行為,將有權立即終止履行協議,其未完成課程之學費將不予返還,並保留追究其法律任的權利。
    • 本協議書、相關檔案、課程資料、以任何方式提供的任何教學材料都是本中心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秘密,都是受臺灣商標、著作權和商業秘密法律保護的合法權益。家長/監護人承諾,除在學員正常學習過程中自行使用之外,不得拍照、攝影、記錄複製、生產、出租、出借或出售這些材料/作品,並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給協力廠商或其他教學單位使用,違者將訴之法律以保護智慧財產權。
    • 家長/監護人應當指定人員接送學員上下課,並且在本中心負責學員在上課期間的安全、健康的監護責任、必須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責任。如果家長/監護人指定其他人接送,應提供此人書面授權證明或電話中三方確認,明確寫出協力廠商的身份資訊,並且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 本中心有權在保證學員隱私不受侵犯的情況下,可將學員的個人或學習資訊用於內部資料存檔、備案等,對於本中心合理合法使用學員課堂錄影、照片等作為合法廣告、宣傳資料或其他商業和公益用途,監護人/家長承諾不作出金錢和其他索賠。
    •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地震、火災、颶風、流疫病等)、罷工、社會動濕、政變事件、騷亂、戰爭等。若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協定,中心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部分、協定生效
    • 本協定自學員(監護人)簽署並交納全部課程費用後生效。本人已經閱讀以上條款,知曉並確認對該合同所有條款無異議,亦接受上述所有條款的規定。
  • 退費標準

    1.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全腦開發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
    2.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前(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者,全腦開發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3.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全腦開發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五十。
    4.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全腦開發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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